关于开展2019年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等相关规定,提升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我校开通了2019年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现将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应参加一般公需、行业公需、专业三个科目不少于9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行业公需科目12学时。
三、学习方式
一般公需科目可登陆义乌市科协所属的“义乌市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站(网址:ywjx.jystudy.com)进行注册学习。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登陆我校网站(网址:ywcjpx.cn)进行注册学习,具体注册学习流程详见附件。
四、学时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参加今年职称评审的学员请在9月2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以免影响评审工作。
五、学时登记
学员完成行业公需、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考核合格的,可在我校网站打印“义乌市建设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单”。行业公需、专业科目相应学时数据由我校统一汇总导入“义乌市继续教育网络学院”平台,学员可在完成学习1个月后登陆“义乌市继续教育网络学院”平台,注册查询并打印“义乌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单”(该记录单登记学员自2015年及以后年份继续教育个人学习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继续教育依据。
附件: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流程(请在下载专区下载)
义乌市城乡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2019年7月31日